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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溪香烟摊贩罢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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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3 09:47:0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1946年秋后,新四军皖浙赣支队,在休、黟、祁、歙各县边区的武装力量不断发展壮大,威慑着国民党在徽州各县的政权基础。休宁县县长覃森,日夜惶惶不安。在第七专署的支持下,为了加强反共,发展地方武装,积极设法筹集反共经费。于1947年春,召开了一次全县参议员会议,提出一项所谓“缓靖捐”的提案,交参议会讨论。原计划是向全县工商业征收的,而屯溪商界参议员章鉴钦,为了要把这笔“绥靖捐”转嫁给香烟零售商负担,极力维护资本家的利益,就伙同了阳湖乡参议员曹柄植,高阳乡参议员李灏庭等人(他们是青阳县同乡),提出了一个“香烟贴花税”的方案,即每包香烟加收贴花税壹角。当时屯溪的香烟销量很大,每日约千条左右(每条10包,每包10支装),由此推算,每天可收贴花税千余元,每月可收数万元,这笔收入可观的数字,引起了县长覃森的极大兴趣,他认为大有油水可捞,非常赞成。于是,就在参议员们的一片掌声中,通过了这个方案。休宁县政府当即下令颁布,全县贯彻执行(其他各县并无此项绥靖捐)。

    香烟贴花(俗称印花),由县政府统一印制,由税捐征收处统一征收。屯溪设有“休宁县屯溪税捐征收分处”(主任程步云),负责征收(由批发公司代为征收)和监督机关。香烟摊贩向批发公司进货时,批发公司批发价每包烟加收贴花税壹角,并发给贴花条子,由摊贩自行贴在香烟封口上,才能出售。凡未贴花的,一律不准出售。因此,每包香烟的零售价也增加了壹角。那时的物价一日三涨,人民生活绝大多数很困难。不愿买贴花烟,纷纷购买秘密出售的不贴花土香烟,对香烟摊贩的营业,影响很大,销量下降。摊贩们对此大为不满,叫苦连天,敢怒而不敢言。这时屯溪的香烟摊贩,虽已成立了“香烟摊贩公会”,但形同虚设,有名无实。只有缴纳苛捐杂税的义务,而无民主权利。摊贩公会,只设代表一人,直接受屯溪商会领导。其身份和职责,既是摊贩的代表,又是商会的职员;既要为摊贩办理某些杂项事务,帮助摊贩解决某些困难;又要为商会管理香烟摊贩和收费等工作。

    屯溪商会会长李承舜(休宁县参议员),他本来与章鉴钦在商界权势争夺上,矛盾很深,李控制的是地方势力,章控制的外地商人势力,互相明争暗斗,各霸各的势力范围。章鉴钦提出这个香烟贴花税,明显地打击了李承舜的势力(香烟摊贩百分之九十是本地人)。李承舜因碍于覃森压力,所以对香烟贴花税问题,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,间接支持了香烟摊贩。

    香烟摊贩代表,原是赵松林,后又改由陈学贤为代表(非香烟摊贩)。陈和我是小时的同乡和同学,素来关系密切,他遇事常来和我商谈。他把这次香烟贴花问题,详细告诉我,找我商讨对策。由于这是一个筹措反共经费的大事,我经研究后,决定秘密地支持陈学贤,帮助他出谋划策,发动全体香烟摊贩,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形式,开展抵制贴花税的斗争。经研究决定,采取“明贴暗抗”的对策,一方面在摊上明摆贴花香烟,另一方面少向三大公司进货,多向投机商贩和手工卷烟厂进货,秘密销售不贴花的香烟。为了便于今后斗争,由陈学贤分地段在摊贩中,团结了一部分敢于反抗的骨干力量;其中有陈小毛、赵松林、江桂生、王和元、孙夏祥、程钊等八人,通过他们分段串联,这一斗争方式,得到了全体香烟摊贩的一致赞成。这样,既大大削弱了贴花税的收入,又保持了香烟摊贩的正常营业。

    1947年6月间,摊贩陈小毛因暗地出售不贴花香烟情况,被屯溪税捐征收分处发现,立即派了两名征收员,到陈小毛摊子上来搜查,被查出未贴花的香烟10余条,于是要强行没收,陈小毛为此和他们扭打起来,附近的香烟摊贩,都赶来支持陈小毛,大家围住这两名征收员,拉扯、打骂。围观群众,越来越多,一时秩序混乱,交通阻塞(地点在下街白宫理发店门口)。这时,两名征收员,见势不妙,则逃之夭夭。

    第二天,休宁县长覃森,下令拘捕了陈小毛,关进休宁县监狱。事态由此而扩大,直接威胁着他们的营业。激起了全体香烟摊贩的无比愤怒,部分摊贩,要砸掉“屯溪税捐征收分处”的招牌。考虑这样做不利于今后的斗争,陈学贤、赵松林等人,当即加以劝阻。把摊贩引向合法的斗争。于是组织了一部分摊贩,约40余人,由赵松林率领,到“屯溪税捐征收分处”向程步云请愿,抗议非法抓人,要求立即释放陈小毛。税捐分处主任程步云,气势凶凶地训斥请愿摊贩:“陈小毛贩卖私货,破坏税捐,殴打征收员,应当依法惩办,你们谁敢捣乱,立即把你们抓起来”等等。请愿摊贩,团结一致,坚持不散,继续提出抗议。他们高呼口号:不许随便抓人,立即释放陈小毛!这一请愿活动从上午10时持续到傍晚,才解散回家。

    这就是屯溪香烟摊贩针对“绥靖捐”展开的第一次合法斗争。

    斗争声势,日益激烈,香烟摊贩的反抗精神,更加坚强了。经陈学贤、赵松林等人反复研究,认为必须趁热打铁,因势利导,决定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,扩大斗争规模,采取强有力的行动,对休宁县政府施加压力,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。经过周密的布置和深入到户的组织动员,终于在1947年6月,掀起了一场声震休歙两县的“屯溪香烟摊贩大罢市”风潮。他们派人和歙县城内外的香烟摊贩联络,并得到支持。他们纷纷致函屯溪香烟摊贩公会,表示声援。屯溪香烟摊贩公会将声援函印成传单,公开张贴在大街上,以张声势。

    屯溪的香烟市场,已处于瘫痪状态,居民买不到香烟,社会舆论哔然。休宁县长覃森,老羞成怒,罢市约一星期左右,亲自率领了保安团的武装,到屯溪企图镇压,召集全体香烟摊贩,到屯溪商会里开会。商会门外,武装包围,架起了机枪,如临大敌,只许进,不许出。到会摊贩只有60余人。覃森亲自训话说:“罢市是扰乱社会秩序,反对政府法令,是违法行为,是决不允许的”等等,要大家交出为首分子和幕后策划者。到会摊贩,因知李承舜对罢市未加干涉,所以勇气十足,毫不畏惧,在会上敢于发言。代表陈学贤出面答话,把陈小毛和税捐处两名征收员发生互相扭打的经过情况,向覃森作了汇报后,摊贩赵松林、江桂生等人提出“陈小毛根本无罪,政府随便抓人,我们人身没有保障,大家都不敢摆摊子了”。覃森指明赵松林、江桂生、陈学贤等人就是为首分子,声言要把他们抓起来。会场当即人声沸腾,一片喧哔,纷纷大叫:“要抓他们,我们一起去,大家都是头子。”双方相持不下,会议开了二个多小时,商会会长李承舜也参加了会议。他和覃森交谈了几句话以后,覃森也知众怒难犯,惟恐事情闹大,最后只得宣布以限三天内一律复市,然后才能释放陈小毛为条件而草草收场。

    会后,摊贩们并未相信政府的诺言,继续支持罢市。并聘请一位唐豪律师为法律顾问,写了申诉状,向休宁县政府和第七专署提出申诉。理由是:一、陈小毛和征收员是互相扭打,对方并未致伤,不能构成犯罪,要求立即释放陈小毛。二、香烟贴花税不符国家税法规定,不应征收,要求免征。另方面又写了请愿书,上告到安徽省政府,控告休宁县政府,违反税法规定,巧立名目,通过县参议会决定,滥征香烟贴花税,非法逮捕摊贩陈小毛等问题,由此引起香烟摊贩被迫罢市。要求省政府按照税法规定,免征香烟贴花税;并保障摊贩的人身自由,释放陈小毛,以便早日恢复营业。

    不久,安徽省政府给休宁县政府下了一个文件,指出“绥靖捐”未经省府批准,香烟贴花税不符合行政院颁布的有关税法规定,应停止征收,并释放被捕人员等。休宁县政府接到文件后,在各方面的强大压力下,不得不释放了陈小毛,并宣布取消征收香烟贴花税。

    罢市共达20多天,斗争最后获得完全胜利。在陈小毛释放的当天,全体香烟摊贩,喜气洋洋,特地举行了一次盛大的“欢迎陈小毛归来”的庆祝活动。集合了二百余人,到车站迎接陈小毛,从屯溪车站开始游行,经过大街至黎阳,沿途大放爆竹,为陈小毛恢复名誉,并庆祝斗争的胜利。

    这次屯溪香烟摊大罢市的风潮,其规模虽小,但意义很重大。它不仅反映了香烟摊贩敢于反抗苛捐杂税的斗争精神,更重要的是揭露当地国民党政府筹集反共经费的阴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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